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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吊舱原型机鉴定性试验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25 / 打印本页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采购需求,对墨子实验室光电吊舱原型机鉴定性试验项目以询价方式择优选定供应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光电吊舱原型机鉴定性试验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MZ2026FW02

3.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11万元(110,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本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项目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采购人提供光电吊舱整机、对应专用测试附件、对应专用测试电脑、对应测试软件及光电吊舱本体测试方案。供应商负责提供:

(1)原型机鉴定性试验整体环境(通用),含气候环境、机械环境、安规试验环境、电磁兼容环境;

(2)光电吊舱性能测试专用仪表;

(3)试验发现问题的定位及回归测试环境。

最终交付光电吊舱原型机鉴定性试验成果并出具检验报告。具体技术参数详见询价通知书“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部分。

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验收。

4. 服务保证期:永久,服务保证期内,供应商须确保本项目的《检验报告》在供应商对外公开网站或国家专业机构对外公开网站上永久在线可查。

5.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全部服务交付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70%。

6. 验收标准:按照本公告技术参数及响应文件承诺进行逐项鉴定性试验,并输出检验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等。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信用记录要求:提供《供应商承诺函》或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平台查询,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其他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提供证书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5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崇实里228号墨子实验室429会议室。

3.方式: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注明联系电话及邮箱),以上材料需提供清晰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linyan@hnas.ac.cn)。采购人将在收到邮件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向供应商发送电子版询价通知书。

注:供应商应通过上述官方渠道获取询价通知书。采购人不保证通过其他方式获取的询价通知书内容一致性,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售价:免费

五、询价采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3日9:30(北京时间)

2.接收形式:本次仅接受纸质邮寄递交或电子邮箱递交响应文件。

纸质文件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崇实里 228 号墨子实验室 429。

电子版接收邮箱:linyan@hnas.ac.cn。

接收人:林老师,联系电话:15928503368。

3.文件要求:

纸质文件: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正本 1 份、副本 1 份,邮寄递交。

电子版文件:为纸质文件完整彩色扫描件(PDF 格式、每页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 + 供应商全称 + 询价响应文件,发送后须电话确认。

纸质文件与电子版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内容须保持一致。

4.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由询价小组在墨子实验室429会议室当场公开阅读并评审。

六、评定成交标准

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格、技术、商务)均满足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情况下,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供货期承诺等因素综合择优确定。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墨子实验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崇实里228号墨子实验室429会议室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方式:0371-6691380/15928503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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